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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论文要求
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提交的两篇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与申报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含习题集),行政领导、班主任可有一篇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论文字数要求在2000以上,提交论文要求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或获县一等奖以上(2006年起,山区偏远学校任教教师提交论文要求为获县二等奖以上)。以获奖论文参评者,除提供证书外,还须附上相关文件;教研室、电教馆、教科所等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不能使用本级及上一级评奖的论文,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未获奖的科研成果或实验课题不予使用,获奖的科研成果或实验课题非本人执笔也不能作为论文使用。晋升中级教师职称以论文作为选备条件者同上处理,论文字数要求在1000以上。合著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以论文集形式发表的论文、学会评奖的论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奖除外)以及在县级党报、党刊等非专业性报刊中发表的论文在中小学职评中不予使用。论文的发表、评选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送审论文要求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市教育局职改办鉴定。发表论文送审时可以复印但须提供原件,不允许重新打印。(专家鉴定论文结论必须明确,按 “完全同意评为…”、“同意评为…”、“基本同意评为…”、“不同意评为…”四种意见选择撰写)。送审论文由组织办理,送交鉴定的两篇论文每人限送一次,同一篇文章不得反复送审(一旦发现重复送审,取消其补送资格),鉴定情况不与本人见面。论文审核中发现作弊的,由市教育局发文通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还应相应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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